涉於櫃員機縱火被控 17歲男生申保釋被拒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3/02 14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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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押後至4月2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上月(2月)中香港仔華富商場中國銀行櫃員機被縱火,1名16歲男學生早前被控縱火,另1名17歲男生被捕,今(2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。被告被控1項縱火罪,案件押後至4月2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,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,被告申請保釋被拒,還押候訊。

涉案17歲被告姓劉,報稱學生,被控1項縱火罪,控罪指他於2020年2月12日在華富(一)商場地下中國銀行,與溫姓男子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毁1部自動櫃員機、存款機和支票存入機。

被告暫時毋須答辯,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,包括翻查閉路電視及等候法證檢驗。

被告保釋申請被拒,案件押至4月22日到東區裁判法院再訊。被告保留8天後保釋覆核的權利,案件押後至3月9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作申請。

記者:林欣樂